適合對象
- 委任或辭任董事、公司秘書
- 搬遷註冊辦事處地址
- 更改公司中文名或英文名
- 增發股份(配股)
- 股東之間買賣或轉贈股份
包含/不包含
包含
- 查冊確認現有登記資料
- 草擬董事會決議/股東決議(包括改名所需的特別決議)
- 準備並遞交相關公司註冊處表格
- 股份轉讓:草擬買賣單據(成交單據)及轉讓文書、計算應繳印花稅、安排向稅務局印花稅署加蓋印花
- 更新成員登記冊、董事登記冊、公司秘書登記冊及 SCR
- 註銷舊股票、簽發新股票
- 提示是否需要通知稅務局商業登記署及銀行
不包含
- 政府費用及印花稅
- 股份估值報告、經審計帳目或管理帳目(如印花稅署要求,可轉介獨立執業會計師)
- 股權買賣協議的法律意見或草擬(請諮詢律師)
- 受規管行業的監管機構批准
政府費用及印花稅
公司註冊處
| 事項 | 表格 | 限期 | 政府費用(HK$) | 來源 |
|---|---|---|---|---|
| 委任/停任董事或公司秘書 | ND2A | 變更後 15 日內 | 以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為準 | PAM 5 |
| 董事或秘書資料變更(如住址、姓名) | ND2B | 變更後 15 日內 | 以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為準 | 同上 |
| 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 | NR1 | 變更後 15 日內 | 以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為準 | 同上 |
| 公司改名 | NNC2 | 通過特別決議後 15 日內 | 295(不成功可申請退回 HK$55) | cr.gov.hk |
| 配發股份 | NSC1 | 配發後 1 個月內 | 以公司註冊處最新收費表為準 | PAM 5 |
| 私人公司股份轉讓 | 毋須另交表格 | — | — | 變更於下一份周年申報表反映 |
印花稅——香港股票轉讓(2023-11-17 起)
| 文件 | 稅率 | 加蓋印花限期 | 來源 |
|---|---|---|---|
| 買賣單據(成交單據):售出單據及買入單據各一 | 每張按代價款額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 0.1%,即買賣雙方合共 0.2% | 在香港進行買賣:買賣後 2 日內;在香港以外:30 日內 | GovHK 印花稅稅率、IRD PN04A |
| 轉讓文書(一般轉讓) | 定額 HK$5 | 簽立前;在香港以外簽立:簽立後 30 日內 | 同上 |
| 以饋贈方式轉讓(生前自願產權處置) | HK$5+股份價值的 0.2% | 簽立後 7 日內;在香港以外簽立:30 日內 | 同上 |
- 計算出的稅款如有不足 HK$1 的部分,須進位至整數元。
- 非上市股份的價值須參考公司最新帳目釐定;如代價低於股份價值,按價值計算。
- 逾期加蓋印花罰款:延誤不超過 1 個月——稅款 2 倍;超過 1 個月但不超過 2 個月——4 倍;其他情況——10 倍(印花稅署署長可酌情減免)。
例子:以 HK$600,000 轉讓股份(印花稅署接納代價等於股份價值):售出單據 HK$600+買入單據 HK$600+轉讓文書 HK$5=合共 HK$1,205。
所需文件
以下為一般文件清單;諮詢時確認適用項目及安全交收安排。請勿透過網站表單傳送證件或帳目,顧問會另行安排安全交收方式。
一般變更
- 公司註冊證明書、商業登記證、最新 NAR1
- 新任董事/秘書:身份證明、住址證明、出任同意書(ND2A 內簽署)
- 新註冊地址的使用證明(如租約或服務協議)
- 改名:新名稱(查冊確認可用)、股東特別決議
股份轉讓(向印花稅署提交)
- 轉讓人及承讓人身份證明(公司股東附註冊文件)
- 公司章程(成立不足 18 個月)或最新 NAR1(成立 18 個月或以上)
- 最新 NSC1(如有增資而未反映於章程或 NAR1)
- 股份買賣協議核證副本,或由賣方或買方簽署確認沒有協議的信件
- 公司及附屬公司是否持有物業的聲明(如有,附 IRSD102 物業附表)
- 已開業公司:最新經審計帳目;如帳目結算日距轉讓日超過 6 個月,另附截至轉讓日前 3 個月內的管理帳目
- 未開業的新公司:負責人(如董事)書面確認,連公司註冊證明書副本
- 原股票
辦理流程
個案處理時間在諮詢時確認,取決於文件、政府及第三方安排,不保證完成或審批時間。法定期限仍須個別核對。
| 步驟 | 內容 | 負責方 | 一般需時 |
|---|---|---|---|
| 1 | 了解變更內容、查冊 | 本中心 | 諮詢時按個案確認 |
| 2 | KYC(新董事/新股東) | 客戶+本中心 | 諮詢時按個案確認 |
| 3 | 草擬決議及表格,客戶簽署 | 本中心+客戶 | 諮詢時按個案確認 |
| 4 | 遞交公司註冊處 | 本中心 | 一般變更表格經系統自動核實的電子遞交,公司註冊處 2026-27 年度服務承諾為 6 小時內登記;改名電子遞交一般 1 小時內發出更改名稱證明書 |
| 5 | 股份轉讓:計算印花稅、加蓋印花 | 本中心→印花稅署 | 須在法定限期內;印花稅署處理時間視乎是否需要補交估值資料 |
| 6 | 更新登記冊、簽發新股票 | 本中心 | 諮詢時按個案確認 |
每年持續責任
- 所有變更會反映在下一份 NAR1(周年日後 42 日內交付)
- 業務地址或名稱變更,須於 1 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商業登記署
- 新股東如成為重要控制人,須更新 SCR
- 變更遲報:ND2A/ND2B 最高罰款 HK$25,000,每日另加 HK$700;NR1 最高罰款 HK$50,000,每日另加 HK$1,000
常見問題
股份轉讓需要向公司註冊處報備嗎?
私人公司股份轉讓毋須另交公司註冊處表格,但須加蓋印花、更新成員登記冊,並在下一份 NAR1 反映。
以 HK$1 象徵式轉讓股份,印花稅是否很少?
不一定。印花稅按代價或股份價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非上市股份價值參考公司帳目資產淨值;如公司有資產,稅款可能遠高於象徵式代價。
股份轉讓印花稅由誰付?
法例上售出單據及買入單據分別由賣方及買方負責,各為 0.1%;雙方亦可商業上另行協議分擔。
改名後公司註冊編號會改變嗎?
不會。公司註冊編號及商業登記號碼維持不變,公司會獲發更改名稱證明書。
董事可以全部是非香港居民嗎?
可以。私人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自然人董事,沒有居住地要求;但公司秘書須符合香港居住或營業地點要求。
遲了遞交變更表格會怎樣?
逾期屬違規,公司及負責人可被檢控罰款。印花稅逾期則按延誤時間罰款 2 至 10 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