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申报表(NAR1)迟交罚款及检控
本地私人公司须于成立周年日后42日内交NAR1,准时登记费105元,逾期最高3,480元,更可被检控。附公司注册处2026年首九个月传票统计。
周年申报表是每间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要处理的法定文件。很多公司以为「迟少少交多付点钱就算」,但实际上,迟交不单要缴较高登记费,更属刑事罪行。
限期:成立周年日后 42 日内
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有股本的本地私人公司须每年于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的周年日后 42 日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表格 NAR1)。需要留意:
- 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法定期限;
- 如限期最后一天是星期六,限期仍维持不变;
- 不清楚到期日,可使用公司注册处网站的「交付周年申报表限期计算器」。
登记费:准时 105 元,逾期最高 3,480 元
| 交付日期(相对于申报表日期) | 登记费(港元) |
|---|---|
| 42 日内 | 105 |
| 超过 42 日但不超过 3 个月 | 870 |
| 超过 3 个月但不超过 6 个月 | 1,740 |
| 超过 6 个月但不超过 9 个月 | 2,610 |
| 超过 9 个月 | 3,480 |
公司注册处处长亦无权减免《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所订明的较高登记费。另外,没有附上足够费用的周年申报表会被退回,费用按再次交付的日期计算。
检控:最高罚款 50,000 元
《公司条例》第 662 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如未有遵从,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每次失责最高可被罚款港币 50,000 元;如持续失责,可按日另处港币 1,000 元。
公司注册处常见问题亦指出,即使公司在聆讯前补交申报表,已发出的传票不会撤回,但法庭会以此判定失责日数并作求情考虑。
2026 年检控数字
根据公司注册处公布的检控统计,2026 年一月至九月共发出 3,232 张传票,罚款总额 10,720,724 港元。单月方面,八月发出 500 张、九月 431 张。作参考,2025 年全年发出传票 3,457 张。
如何避免迟交?
- 在日历记下成立周年日及第 42 日;
- 可使用公司注册处「电子服务网站」周年申报表 e 提示服务;
- 由 2026 年 8 月 17 日起,持有「智方便+」的人士可无须登记电子服务网站帐户,以电子方式交付 NAR1。
资料来源
- 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本地私人公司 https://www.cr.gov.hk/tc/compliance/annual-return/private-company.htm
- 公司注册处:《公司条例》规定的主要收费 https://www.cr.gov.hk/tc/services/fees.htm
- 公司注册处:检控统计数字 https://www.cr.gov.hk/tc/publication/fact-stat/statistics/prosecution.htm
- 公司注册处:常见问题-遵从法规 https://www.cr.gov.hk/tc/faq/faq-compliance.htm
- 公司注册处:最新消息 https://www.cr.gov.hk/tc/about/news/highlights.htm
本文只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