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哪類客戶
- 從內地收取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或服務費,希望按內地與香港的避免雙重課稅安排申請優惠稅率的香港公司
- 與已和香港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稅務管轄區有業務往來的公司
- 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須另填附錄)
- 經遷冊到香港的公司
- 海外客戶或付款方要求提供香港稅務居民證明的公司
服務包括
- 初步了解申請目的:確認對方稅務管轄區是否已與香港簽訂並生效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揀選正確表格:內地用 IR1313A,其他稅務管轄區用 IR1313B(現行版本 07/2025)
- 協助填寫申請表,包括收入性質及款額、實益擁有人、業務營運及人員資料
- 如公司在香港以外成立,協助整理附錄所要求的「管理及控制」資料(見下文「所需文件」)
- 遞交申請:我們協助準備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由貴公司自行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如 HKESC 為貴公司的公司秘書,可商討經「商業稅務網站」(BTP)服務代理人安排代為網上遞交(須公司先在 BTP 委任,安排於諮詢時確認)
- 協助準備回覆稅務局補充資料要求的文件
服務不包括
- 向協定夥伴的稅務機關申請享受協定待遇:獲發居民身分證明書並不代表一定可在對方地區享受待遇,最終由對方稅務機關決定
- 就協定條文、實益擁有人或常設機構問題提供稅務意見
- 為沒有與香港簽訂協定的地區,或並非申請協定待遇的其他用途申請證明(稅務局不會就此發出居民身分證明書)
- 個人申請(IR1314A/IR1314B,可另行查詢)
- 法律意見
政府費用 / 法定費用
| 項目 | 金額(港幣) | 官方來源 |
|---|---|---|
| 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 | 免費(HK$0) | 稅務局常見問題 第 7 條 |
| 參考:在港經營業務的公司須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屬商業登記費用,並非 CoR 申請費用;2026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已含徵費) | 一年證 HK$2,350/三年證 HK$6,170 | 稅務局收費表 |
所需文件
以下為一般文件清單;諮詢時確認適用項目及安全交收安排。請勿透過網站表單傳送證件或帳目,顧問會另行安排安全交收方式。
所有公司申請人:
- 已填妥的 IR1313A(內地)或 IR1313B(其他稅務管轄區),由董事、秘書或經理簽署
- 公司註冊證明書副本;如曾更改名稱,附更改名稱證明書副本
- 經遷冊公司:遷冊證明書副本及撤銷原註冊地註冊的證明文件副本
- 申索曆年、擬申請待遇的收入性質及款額、收入實益擁有人的名稱及地址
- 香港營業地址、通訊地址及香港聯絡人資料
- 業務性質、總部及主要分支機構所在地、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其他僱員在香港有否固定住所的人數
自 2023 年 6 月起,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一般無須在表格內提供有關其成立及業務活動的全部細節。
在香港以外成立的公司(經遷冊公司除外)另須填寫附錄,說明在香港的管理及控制,包括:
- 是否所有收入均屬被動收入或源自香港以外
- 各地業務的地點、性質、營業地址及各地員工人數與職責
- 在香港開業日期,以及是否與商業登記及公司註冊處紀錄一致
- 僱主報稅表的檔案編號,或香港僱員名單及薪酬
- 每個申索曆年公司的管理及控制地點,以及中央管理及控制所在地
- 每名董事的國籍、住址、主要職責及履行職務的地點
- 每次董事會議的日期、出席者、地點、討論事項及決議
- 制訂策略、業務方向、工作計劃、融資決定、執行管理政策及評估業績由誰、在何處、如何進行
- 在香港的主要往來銀行及銀行戶口數目
- 在香港的常設機構性質、固定資產價值及銀行結餘
申請內地待遇的股息個案: 如屬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9 號第三條或第四條的情況,須填寫 IR1313A 附錄第 2 部分。
申請日本協定待遇: 須填寫 IR1313B 附錄。
流程及所需時間
個案處理時間在諮詢時確認,取決於文件、政府及第三方安排,不保證完成或審批時間。法定期限仍須個別核對。
- 諮詢:了解申請目的、收入類型及對方稅務管轄區,並提供報價
- 提交公司文件,我們草擬申請表(及附錄)並整理證明文件
- 董事審閱並簽署
- 遞交申請:由貴公司自行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如 HKESC 為貴公司的公司秘書,可商討經 BTP 代為網上遞交
- 稅務局處理:稅務局的服務目標是在收到填妥申請後 21 個工作天內發出證明書,或發信要求補充資料/通知不接納
- 如稅務局要求補充資料,我們協助準備回覆文件;獲批後下載電子證明書或收取紙本證明書
所需時間:視乎資料齊全程度,諮詢時確認。稅務局的 21 個工作天屬官方服務目標,如需補充資料,所需時間會較長。
每年須處理的事項 / 法定期限
- 居民身分證明書並非每年法定必須申請的文件,按需要申請即可
- 內地:就某一曆年獲發的證明書,一般可用作證明該曆年及其後連續兩個曆年的香港居民身分;如期間情況改變而不再符合條件,則不再適用
- 其他稅務管轄區:一般而言,每份協定每年只會發出一份證明書;一份申請最多可涵蓋三個申索曆年
- 電子證明書: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申請內地待遇的成功申請人會獲發電子證明書(PDF),送到公司的 BTP 帳戶收件匣;其他地區仍以郵遞發出紙本證明書
- 公司仍須按時處理每年的利得稅報稅表、僱主報稅表及周年申報表;IR1313A/IR1313B 附錄亦會要求提供僱主報稅表檔案編號等資料
常見問題
甚麼公司可以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
一般而言,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在香港以外成立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以及經遷冊公司均可申請。是否屬協定下的「香港居民」,須按相關協定的條文及議定書判斷。
IR1313A 和 IR1313B 有甚麼分別?
IR1313A 用於申請享受內地與香港避免雙重課稅安排下的待遇;IR1313B 用於其他已與香港簽訂協定的稅務管轄區。個人申請則用 IR1314A/IR1314B。
申請要收費嗎?
不用。稅務局不收取申請費用。
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稅務局的目標是在收到填妥申請後 21 個工作天內發出證明書,或通知需要補充資料或不接納申請。
對方國家沒有與香港簽訂協定,可以申請嗎?
不可以。稅務局只會在相關協定生效後,為申請協定待遇的香港居民發出居民身分證明書;如只是作其他用途(例如開戶),稅務局不會發出。
拿到證明書,是否一定可以享受較低稅率?
不一定。是否給予協定待遇,最終由對方稅務機關決定。如認為對方不應拒絕給予待遇,香港主管當局可考慮按協定的相互協商程序與對方磋商。
公司在 BVI 或其他地方成立,可以申請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嗎?
如公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可以申請,但須填寫附錄,詳細說明董事、董事會議、策略決定、員工、銀行戶口及常設機構等在香港的情況,以證明公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
申請內地待遇,每年都要申請嗎?
一般不用。就某一曆年獲發的證明書,可用作證明該曆年及其後連續兩個曆年的居民身分,除非公司情況改變而不再符合條件。
HKESC 可以代我們遞交申請嗎?
我們會協助準備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一般由貴公司自行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如 HKESC 是貴公司的公司秘書,可商討由我們代為網上遞交:公司須先在 BTP 委任我們為處理居民身分證明書事宜的服務代理人,實際安排須於諮詢時確認適用渠道及公司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