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續簽時間表:逗留期限屆滿前 6 個月要做甚麼
優才、高才通續簽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最遲六個星期前申請。按入境處資料整理由 6 個月前開始的準備時間表及文件清單。
簡短答案: 入境處要求優才及高才通持有人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期,並最遲在屆滿前六個星期遞交;處理一般需要兩至三個星期。如要以自己的業務續簽,公司、辦公室和營運紀錄最好在屆滿前 6 個月開始準備。
時間表
| 距離屆滿 | 要做的事 |
|---|---|
| 6 個月前 | 決定以受聘還是業務續簽;未有香港公司的,先成立公司及開商業登記 |
| 5 個月前 | 安排辦公地點(以業務續簽時,高才通首次續簽須提交辦公室設立證明,例如租約);申請公司銀行戶口 |
| 4 個月前 | 開始累積營運紀錄:合約、發票、收款、員工或外判安排 |
| 3 個月前 | 申請窗口開始,可在網上遞交延期申請 |
| 6 個星期前 | 最後遞交限期 |
| 遞交後 | 一般兩至三個星期處理;申請期間如逗留期限屆滿,除非另獲批准,須先離港 |
時間表是按入境處公佈的申請時限倒推的建議,實際準備時間視乎個人情況。
常用文件(以業務續簽)
- 有效旅行證件及香港身份證;
- 公司註冊證明書、商業登記證、股權證明;
- 公司財務狀況證明,例如銀行月結單、核數報告;
- 辦公室設立證明,例如租約(高才通首次續簽或已轉換公司);
- 業務往來紀錄,例如合約、發票。
實際清單請以入境處最新指引為準。
三個常見錯誤
- 最後一個月才開公司: 公司剛成立、沒有營運紀錄,很難說明業務「健康、持續」地運作。
- 只準備地址: 只有收信地址,難以說明實際辦公安排。
- 人不在香港: 遞交申請、繳費及領取電子簽證時,申請人須身在香港。
我們可以怎樣幫你
我們提供香港公司註冊、銀行開戶協助及身份續簽獨立辦公室,也可代為整理續簽材料。續簽由入境處決定,任何機構都不能保證結果。
資料來源
- 入境事務處: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入境者延長逗留 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TTPS.html
- 入境事務處: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quality_migrant_admission_scheme.html
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