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条例草案:集团内部转让豁免拟议门槛由 90% 降至 75%
《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建议把相联法人团体持股门槛由90%降至75%,并考虑实益权益及表决权。如获通过,适用于2026年2月25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
企业重组、扩展时,经常需要在集团内部转移物业或香港股份。政府正提出放宽相关印花税宽免准则,让更多企业集团受惠。
现行制度
根据税务局 2026 年 9 月 29 日新闻稿,《印花税条例》下,相联法人团体之间转让不动产或香港证券可获豁免印花税。现时「相联」的定义是:
- 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 90% 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或
- 有第三个法人团体持有该两个法人团体各 90% 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
条例草案的主要改动
《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于 2026 年 10 月 2 日刊宪,以落实 2026-27 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措施,主要改动包括:
- 门槛下调至 75%:持有门槛由 90% 降至 75%。
- 不再只看已发行股本:除已发行股本外,亦会考虑其他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或表决权。
为何要改?
政府发言人解释,一些新型企业没有发行股本,例如有限法律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等;其他企业对这类企业行使所有权时,可能会使用股权权益、参与权益等实益权益。放宽定义后,这些企业亦可受惠于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
何时生效?
条例草案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及开始二读辩论。如获立法会通过,将适用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根据立法会记录,条例草案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首读,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于 10 月 16 日决定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截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所查立法会记录未见通过纪录,最终内容以通过的法例为准。
对企业的实际意义
- 持股介乎 75% 至 90% 的集团,日后进行内部转让时,或可考虑申请宽免;
- 2026 年 2 月 25 日后已签立相关文书的企业,宜留意条例通过后的安排;
- 宽免的其他条件(例如申请程序及相关限制)须参阅最终法例及税务局指引,建议在交易前咨询专业意见。
资料来源
- 税务局新闻稿:《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刊宪(2026年9月29日) https://www.ird.gov.hk/chi/ppr/archives/26092901.htm
- 税务局:印花税 https://www.ird.gov.hk/chi/tax/sdu.htm
本文只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