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才續簽要求:首次續簽要證明甚麼?「3+2」及五年續期點計
優才計劃(綜合計分制)入境者首次續簽要證明已在香港定居,例如受聘或開辦業務;其後按「3+2」模式續期,符合薪俸稅條件者可獲五年。按入境處 2026 年官方資料整理。
簡短答案: 優才計劃(綜合計分制)入境者在首 36 個月逗留期屆滿時,要證明已在香港定居,入境處舉例的方法包括受聘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開辦業務。其後續期通常按「3+2」模式(先 3 年、再 2 年)批出;在港逗留滿兩年、上一個課稅年度應評稅薪俸入息達 HK$200 萬或以上者,可獲一次過延期五年。
首次續簽:要證明甚麼?
入境事務處表示,首次延期時申請人須證明已在香港定居,例如已獲聘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已在香港開辦業務。其後的延期,除了已定居,還要證明對香港有貢獻,例如在香港開辦或參與具合理規模的業務。
如果你打算以自己的生意續簽,就要準備能說明業務真實在香港運作的材料,例如公司及商業登記文件、業務往來記錄等。實際文件以入境處的申請指引為準。
續期年期怎樣計?
| 情況 | 一般獲批年期 |
|---|---|
| 首次續簽及其後續簽 | 按「3+2」模式:先 3 年,再 2 年 |
| 在港逗留滿兩年,且上一課稅年度應評稅薪俸入息達 HK$200 萬或以上 | 可獲延期 5 年 |
甚麼時候申請?
- 盡早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遞交,最遲在屆滿前六個星期;
- 一般處理時間約兩至三個星期;
- 遞交時須身在香港;
- 除非入境處另有批准,即使申請仍在處理中,也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港。
以生意續簽,辦公室要預早準備
優才計劃的官方網頁沒有像高才通一樣列明要提交辦公室租約;但以業務續簽時,一個真實、可以接待客戶的辦公地點,有助說明業務確實在香港運作。高才通的情況可參考高才通續簽:辦公室證明怎樣處理。
香港企業服務中心提供身份續簽獨立辦公室:實際租用的獨立辦公空間、公司門牌、前台接待及會議室,並在續簽前檢視你的業務及辦公安排。續簽由入境處決定,任何機構都不能保證結果。
資料來源
- 入境事務處:優秀人才入境計劃(2026-04-16 修訂)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quality_migrant_admission_scheme.html
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